相关教学单位:

依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实施办法》(教发〔2018〕32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教发评发〔2019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的全过程管理,切实做好我校专业认证的督查和改进工作,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结合以往认证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将组织专家对5月份接受认证的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开展教学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

1、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修订与达成

参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重点检查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修订与达成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是否完善,培养目标与学校定位、毕业生主流职业发展与培养目标、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与培养目标、行业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与培养目标等方面的吻合度,检查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是否完善,是否涵盖知识结构、科学工作的一般方法、创造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等方面,是否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修订与达成工作进行评价。

2、专业毕业要求检查

参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重点检查专业毕业要求检查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覆盖12条标准毕业要求、表述的能力与素养可以通过学生学习成果和表现判定达成等方面,是否对专业毕业要求检查工作进行评价。

3、专业课程教学质量检查

参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课程考核办法(试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重点检查专业课程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是否完善,课程目标是否有效支撑毕业要求,课程目标描述内容是否针对课程内容制定,课程教学质量分析报告材料是否完备,是否对专业课程教学质量检查工作进行评价等。

4、实验实习建设

参照工程认证有关实验实习教学规定,重点检查专业实验室管理制度、生均面积、教学仪器设备、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及其利用率、实习报告、毕业设计等情况;等资料。

二、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实验室、调阅资料、召集人员座谈、现场反馈意见、督促持续改进。

三、专家组成

由分管教学校领导牵头,部分教学院长、督导,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四、检查时间

第十二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相关教学单位依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类教学资料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将其与专业认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专业认证工作体系,规范评价与反馈工作程序,形成运行、评价、反馈、改进的质量管理闭环,促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六、检查服务

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58731120;电子邮箱:jxzlpj@nuist.edu


附件: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质量检查表、实践教学检查表.docx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