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教师:
为帮助主讲资格培训参训新教师更好地适应高校教学工作,掌握课堂教学基本技能,学校要求各学院为每位新教师配备指导教师。为督促学院指导教师切实落实指导工作,保障新教师培训质量,现决定开展本学期新教师主讲资格培训指导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检查对象为第二阶段培训新教师的指导教师。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指导教师本学期对新教师教学实训的随堂听课情况
2.新教师和指导教师本学期提交的月度培训材料
二、时间和程序安排
10月26日至31日,指导教师结合本学期新教师主讲资格培训方案(附件1),自查自评第1-8周的指导工作落实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后续工作做好规划,填写期中工作总结表(附件2)交至学院。
11月1日至12月17日,指导教师持续落实、改进新教师指导工作。学院组织专人对每位指导教师的新教师指导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12月18日-24日,指导教师自查自评第9-16周的指导工作落实、改进情况,填写期末工作总结表(附件3)交至学院。
2021年11月至12月,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组织校级督导对学院指导教师的新教师指导落实与改进情况进行持续抽查。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指导教师自查自评和学院检查工作,于11月1日前将指导教师提交的期中工作总结表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统一报至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培训科(联系人:陈娟,电话:58699844,邮箱:cfd@nuist.edu.cn)。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对检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期末,对履职认真、效果良好的指导教师将予以奖励。对存在提交指导材料不属实,未完成培训方案规定的最低指导工作量,指导的新教师表现不合格等问题的指导教师,将不予发放本学期指导工作补贴,同时暂停其下一学期担任新教师指导教师的资格。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新教师主讲资格培训方案.docx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