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与学风督导员的通知

发布者:李碧兰发布时间:2026-03-11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有关教师: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与学风督导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学校拟在全校离退休或在职教师中公开招聘校级本科督导、研究生督导、国际化督导等若干名。督导员的聘任将兼顾年龄结构、学缘结构、院系平衡,充分发挥名师、教授、专家在教学工作中的“督教、督学、督管”作用。具体工作职责及聘任条件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主要工作职责:听课评课、教学检查、学风督查、考核评估、咨询建议等工作。

二、聘任条件

1、热心教学工作、熟悉教学规律、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管理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平公正、善于沟通交流、德高望重、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完成各项教学督导工作的在职或退休教师、教学管理人员。

2、督导原则上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研究生督导需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国际化督导需外语能力突出,有出国经历。

3、治学严谨,工作认真,为人正直,坚持原则,能积极诚恳地发表意见。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并参加有关活动,退休教师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在职教师须有10年以上高校教龄。

5、具备基本计算机处理能力。

三、招聘程序

1、校级督导

(1)院部推荐或个人申报

请各学院(部)推荐2-4名教师应聘校级督导员,同时,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接受个人应聘申请。院部推荐或个人申报请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级教学与学风督导员申请表》(附件1),于3月13日15:00前以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方式报送至教学评估科。

(2)资格审查

学校对院(部)推荐或个人申报的候选名单进行资格审查。

(3)聘任公布

学校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提出拟聘督导员名单,经主管校领导审定后,统一公示、发文聘任,聘期两年。

2、院级督导

请各学院(部)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与学风督导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中院级督导相关规定,组建本学院教学与学风督导组,于3月13日15:00前以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方式报送至教学评估科备案(附件2)。

四、联系方式

教学评估科联系人:王蕾;电话:58731120;联系地址:新行政楼406;邮箱地址:jxzlpj@nuist.edu.cn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与学风督导员申请表.docx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院级教学与学风督导员备案表.docx

教发评发〔2025〕4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与学风督导工作实施办法(修订).pdf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