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督促新教师和指导教师认真落实主讲资格培训各项任务,同时督促学院(部)积极开展教师培训活动,现将第1-8周培训材料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1.4月16日前(第9周周三),接受第二阶段主讲资格培训的新教师将第1-8周教学实训的课程教案等教学材料(电子版)提交至学院(部)办公室;第二阶段培训指导教师将第1-8周对新教师实训课程的听课记录(纸质手写扫描件)提交至学院(部)办公室。
材料提交要求:将同一类材料按时间顺序合成一个PDF文档,文件名注为“学院简称-新教师姓名-材料类型(学周)”,如“大气院-张某某-课程教案(1-8周)”,“大气院-张某某-指导教师听课记录(1-8周)”。
指导教师听课记录表填写要求:听课地点按实际情况填写,教发中心将根据听课记录抽调课程资源平台相关视频核查。
2.4月16日前(第9周周三),学院(部)小结第1-8周本单位组织开展的培训活动(附件),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将小结(Word版和盖章的PDF版)和新教师、指导教师提交的培训材料一并发至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培训科邮箱。
联系人:李燕,电话:58699844,地点:行政楼425,邮箱:cfd@nuist.edu.cn。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