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5号)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复核、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我校徐鑫萍等129位同志(具体名单见附件)基本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拟认定其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2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反映。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联系人:李碧兰、陈娟;联系电话:58699844;电子邮箱:cfd@nuist.edu.cn;办公地点:新行政楼425。
附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拟认定人员名单.xlsx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1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