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教高﹝2018﹞11号)及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20﹞9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类
今年省评估院将对2012年以前(含2012年)开始招生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代码:0520)、新闻传播学类(代码:0503)、医学技术类(代码:1010)、护理学类(代码:1011),共75个专业开展专业综合评估工作。
我校需要参加专业综合评估是文学院设置的英语、日语以及翻译三个专业。
二、工作安排
1.业务学习。5月15日前完成。请各专业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把握《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通用指标体系解读》《评估管理系统学校填报操作指南》等文件内涵。
2.专业自评。7月10日前完成。梳理、完成《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及相关数据信息的填报工作。
3.专家指导。8月30日前完成。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专业的《自评报告》、相关数据信息及支撑材料进行审查指导。
4.反馈修改。9月10日前各专业根据专家意见完成对《自评报告》、相关数据信息及支撑材料进行修改,确定最终上报材料并提交学校审核。
5.系统填报。9月15日前完成。各专业登录系统(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系统,https://pgy.jse.edu.cn/pbpg/)完成评估数据上传工作。(具体登陆账号另行通知)
6.确认提交。9月20日前完成。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审核“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系统”内我校各专业上报材料,并上报至省评估院。《自评报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两份寄送省教育评估院。
三、材料报送
为便于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专业综合评估工作进行指导,请各专业将《自评报告》、相关数据信息及支撑材料等,于7月10日前送至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教学评估科(行政楼406),电子文本发送至jxzlpj@nuist.edu.cn邮箱。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58731120。
附件:1、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2018】11号.pdf
2、
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0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