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进度计划安排

发布者:王蕾发布时间:2019-09-17浏览次数:2406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教高﹝2018﹞11号)及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19﹞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如下。

一、参评专业类

2019年我校需要参加专业综合评估是商学院设置的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以及人力资源管理四个专业。

二、工作安排

该项工作从7月份启动以来,在校领导的指导下,教务处、实验设备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商学院等单位领导的支持下,前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后续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1、协调培训。9月17号,中心将联合教务处、继教院等单位赴商学院开展第二次专业综合评估现场协调会。9月20号,组织专业负责人参加省教育评估院召开的“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培训会议”。

2.专业自评。9月19日前完成。各专业在认真学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2)等文件精神基础上,完成《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自评报告》(附件3)和相关数据信息的填报工作(附件4)。

3.专家指导。9月25日前完成。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专业的《自评报告》、相关数据信息及支撑材料进行审查指导。

4.反馈修改。10月10日前各专业根据专家意见完成对《自评报告》、相关数据信息及支撑材料进行修改,确定最终上报材料并提交学校审核。

5.系统填报。10月15日前完成。各专业登录系统(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系统,http://pbpg.njcit.cn)完成评估数据上传工作。(具体登陆账号另行通知)

6.确认提交。10月20日前完成。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审核“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系统”内我校各专业上报材料,并上报至省评估院。《自评报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两份寄送省教育评估院。

三、材料报送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信息及支撑材料,请于9月19日前完成。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教学评估科(行政楼406),电子文本发送至jxzlpj@nuist.edu.cn邮箱。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58731120。

附件:附件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2018】11号.pdf

2、附件2: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3、附件3: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自评表.docx

4、附件4:本科专业综合评估状态数据表.zip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