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督导员的通知

发布者:王蕾发布时间:2018-03-19浏览次数:1632

 

各学院(部),有关教师: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教发评发[2018]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教学工作在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健全和完善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学校拟在全校离退休或在职教师中公开招聘校级教学督导员若干名。督导员的聘任将兼顾年龄结构、学缘结构、院系平衡,充分发挥名师、教授、专家在教学工作中的“督教、督学、督管”作用。具体工作职责及聘任条件如下: 

        一、教学督导员的工作职责 

 1 听课评课。教学督导组进行随机听课和针对性听课,全面、及时了解课堂教学(含理论课、实验课、实习课)状况,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帮助学生提升课堂学习效果。

2、专项检查。协助学校(学院)开展试卷、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秩序、考试秩序等培养环节的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公共基础课程、双基课程、专业平台课程等专项检查工作。

3、考核评估。配合学校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的评价。参与学校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学院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教学事故调查等。参与学校组织的新教师主讲资格考核、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教师教学质量奖评选、职称评审教学水平考核、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项目立项评选等工作。

4、咨询建议。学校教学督导组要及时整理和反馈听课、检查和调研的结果,向学校和学院指出本科教学活动中存在的客观问题,提出具体改进的建议和措施。教学督导组同时接受学校和学院的咨询,帮助分析解决本科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教学督导员的聘任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关心学校发展;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了解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有丰富的高等学校教学或管理经验;熟悉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程序,掌握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督导原则上具有高级以上职称;鼓励在职教师申请;教学名师、十佳教师、省部级教学竞赛获得者、离退休人员等优先考虑。 

        3治学严谨,工作认真,为人正直,坚持原则,能积极诚恳地发表意见。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并参加有关活动,退休教师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在职教师须有5年以上高校教龄。 

        5具备基本计算机处理能力。

        三、招聘程序 

        1、院部推荐或个人申报 

请各学院(部)推荐2-4名(在职不低于一半)教师应聘校级教学督导员,同时,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接受个人应聘申请。院部推荐或个人申报请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督导员申请表》,322前以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方式报送至教学评估科。 

        2、资格审查 

学校对院(部)推荐或个人申报的候选名单进行资格审查。 

        3、聘任公布 

学校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提出拟聘教学督导员名单,经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审定后,统一公示、发文聘任,聘期两年。

        四、联系方式 

          教学评估科联系人:王蕾;电话:58731120 联系地址:新行政楼208;邮箱地址:jxzlpj@nuist.edu.cn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18-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