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02浏览次数:1194

各学院(部): 
    为弘扬为人师表、教风严谨、教学精湛的师德风范,发挥优秀教师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励教师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十佳教师”评选办法》(教发[2011]25号)等文件精神,开展2013年 “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申报教师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学工作业绩和教学研究成果等方面做出全面考评,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评选出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形成全校的良好教风。 
  二、 评选范围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教学工作认真,教学效果好,教改成果突出,有5年高校教学经历; 
  3.评选学期独立承担普通本科生的教学工作,评选前两个学期的普通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含实验教学)不低于所在学院(部)的普通本科平均教学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参评教师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年评选资格: 
  1.近两年来发生过教学事故,或受过其它党纪、政纪处分; 
  2.前两个学期随意调停课或请人代课,或不按照规定时间上下课; 
  3.前两个学期请假总天数14天以上; 
  4.前两个学期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被抽查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级; 
  5.前两个学期的试卷抽查被评为“中”及以下等级; 
  6.前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排名位于所在学院(部)的后60%; 
  7.没能按时参加公开课环节。 
  三、 评选程序 
  1. 院(部)推荐。各院(部)按专任教师总人数推荐2-4名参评教师:40人(含)以下的推荐2人,40-60(含)人的推荐3人,超过60人的推荐4人。各院(部)推荐参评教师名额分配见附件。 
  请各单位于12月11日前将推荐教师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十佳教师”申报表》纸质和电子文档提交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科。地点:新行政楼409;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58731120;E-mail:jxzlpj@nuist.edu.cn。逾期未能按时提交参评材料的单位,作自动放弃处理。 
  2.资格审查。学校将根据相关评选文件精神,审查推荐教师的参评资格,参评教师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再补换。 
  3.网上评价。每个教师和学生凭借一卡通号登陆评价网页,观看教师的材料,推荐自己喜爱的教师。(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公开课评价。对参评教师的评教得分、获奖项目加分、网上评价加分的合计分进行排序,前15名教师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公开课,由专家评审组进行评价,公开课的内容应是教师该学期正在讲授的课程内容,公开课的平均分(去掉最高最低)计入总分。依据总分排序,取前10名作为拟获奖教师。 
  5.结果公布。经校领导批准,拟获奖教师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公布。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络信息中心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