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15浏览次数:1221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树立教学优秀典范,鼓励教师认真钻研教学业务,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优化课堂教学设计,精炼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试行)》(教发[2009]63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开展2012年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及申报条件 
    (一)以课堂教学效果优秀,教书育人事迹先进为评选宗旨。凡工作在本科教学第一线,积极承担教学任务,精心钻研教学业务,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富有创新和改革成效,教学效果好的公共基础课、专业课专任教师,均可申报教学优秀奖。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该年度教学优秀奖申报资格: 
  1.发生过教学事故行为,或受过其它党纪、行政处分; 
  2.在年度任课期间随意调停课或请人代课,或请假总天数在14天以上,或不按照规定时间上下课超过2次; 
  3.公共基础课教师所教授的任一教学班期末考试平均分低于同一门课程全校平均分(公共基础课考试应实行教考分离、统一命题、封闭流水阅卷(不含体育)); 
  4.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查被评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级; 
  5.试卷抽查被评为“中”及以下等级; 
  6.学生评教排名在后60%,且学院(部)推荐理由不够充分。 
  二、各院(部)名额分配 
  教务处对各院(部)课堂教学学时符合评选范围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教师人数进行了统计测算。2012年教学优秀奖评选名额分配请见附件2。 
  三、评选程序 
  (一)院部推荐 
  请各院(部)根据分配名额组织评选工作,评选结果经公示后,将候选教师的自荐(推荐)表和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于3月22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科。逾期未能按时提交参评材料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教务处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25-58731120;电子邮箱:jxzlpj@nuist.edu.cn。 
  (二)资格审查评议 
  学校对各院(部)推荐的候选名单进行审查评议,经评议被否决的各单位候选人不再递补。 
  (三)滨江学院评选13位教师,评选办法参照本部执行,获奖名单与本部合并公示。 
  (四)经校领导批准,拟获奖教师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公布。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一三年三月十五日